怒江傈僳族的原始法庭:神判 在现代社会,依照法律打官司,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。然而,从前在世世代代没有成文法律的傈僳人中,他们全靠传统的习惯法和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...
怒江傈僳族的原始法庭:神判
在现代社会,依照法律打官司,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。然而,从前在世世代代没有成文法律的傈僳人中,他们全靠传统的习惯法和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动。比如,在村寨、氏族或家族之间发生械斗中,不得伤害妇女和儿童;倘有妇女见双方死伤较多而摆动裙子,奔临战场劝阻械斗时,双方必须立即停战,违者将受到舆论遣责和制裁;还有,当双方头人出面协商调停械斗时,任何一方均不得伤害调解人。
当村民发生矛盾或纠纷时,例如,因为牲口吃了庄稼而发生争吵,一般只须找办事公道的仲裁人,由他出面调解说合,给受损者一些补偿便行了。
复杂纠纷的调解,则由原告、被告双方去找村寨头人调解。当事者双方各自诉说原委和理由。每说一条理由,头人觉得合乎情理便为他放一粒玉米。最后,头人查点双方的玉米,以粒多者为胜。赢者自不待言,即使是输者,亦不过略备水酒赔礼,最后双方握手言和。
有趣的是,能歌善舞的傈僳人在调解诸如家庭不和、夫妻口角以及婚约纠葛时,常常让双方备上酒菜,调解人边听边喝,并乘着酒兴唱起本民族的调子,以各种生动的比喻和富于哲理的唱词,劝说双方言归于好。
靠着这些传统的习惯做法和道德规范,不仅有助于生产活动和产品分配的顺利进行,而且对维持部落、村寨的社交活动、婚配习俗、宗教活动,对解决村寨、部落、家族和人与人之间的纷争,也起了重要作用。
但是,如果发生了盗窃、债务纠葛、奸情和人命案一类的重大诉讼,而当事双方又争执不下时,一般都转而求助于古老的“神判”了。
神判是曾存在于傈僳、怒、藏、彝、苗、佤、珞巴、壮、高山等少数民族的古老习俗。这往往是在原告无真凭实据,被告拒不承认,头人又调解无效时,最后采取的最高裁决方式。神判的结果具有绝对的权威,当事双方必须服从,别人也深信不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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