侗族民俗禁忌:生产、婚姻、丧葬、妇幼禁忌

谢茗华 2021-01-15 159浏览

侗族民俗禁忌:生产、婚姻、丧葬、妇幼禁忌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、湖南省及广西省交汇处。侗族人口数为296万0293人。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、湖南省及广西省交汇处。 侗族的名称...

侗族民俗禁忌:生产、婚姻、丧葬、妇幼禁忌

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、湖南省及广西省交汇处。侗族人口数为296万0293人。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、湖南省及广西省交汇处。

侗族的名称,最早以“仡伶”,见于宋代文献。明、清 两代曾出现“峒蛮”、“峒苗”、“峒人”、“洞家”等他称。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侗族。民间多称“侗家”。

侗族信仰多神,崇拜自然物,古树、巨石、水井、桥梁均属崇拜对象。以女姓神“萨岁”(意为创立村寨的始祖母)为至高无上之神,每个村寨都建立“萨岁庙”。以鸡卜、草卜、卵卜、螺卜、米卜、卦卜测定吉凶。有的地方受汉族影响,还信汉族的一些神。相信灵魂不死。佛教也有流传,有庵堂寺庙,但信奉的人不多。基督教、天主教也曾传入,但信奉者也不多。

寨内举行祭礼活动期间,禁忌外人入寨。在其他的生活以及活动中有以下禁忌:

生产禁忌

每年第一声春雷响后,每隔十二日即为忌雷日(如该日系子日,逢子日均忌雷),不能下田劳动。立春后的五个戊日,也忌下田,认为如不忌戊五,会触犯“土神”,于生产与身家不利。因此,到了逢戊这天,人们互相提醒“戊不动土”。有的地方还有二月、九月的丑日与未日忌下种、做庄稼、竖房,四月、十月的申日忌挖田翻土;秧苗未出水前及栽秧结束前有忌吹芦笙、扇扇子等禁忌。这些忌讳除极少数对生产有利外,大部分直接影响了生产的发展,成为落后的东西。

生活禁忌

(1)如忌对着太阳、月亮小便。

(2)太阳将落山时忌见到人打桩,怕夹自己的魂魄。

(3)忌天火(大流星)掉进寨,怕受火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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